两企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来源:信用中国)日前,在经过龙子湖区法院努力调查与耐心沟通后,一起债务纠纷案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对法院告知的内容以及终结执行程序无异议。

  据了解,蚌埠三德兴机械有限公司因资金周转需要,向蚌埠市德顺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共计120万元,双方未就上述借款约定利息。后因蚌埠三德兴机械有限公司未能偿还上述借款,蚌埠市德顺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将其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判决,蚌埠三德兴机械有限公司需偿还原告蚌埠市德顺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120万元并支付利息。蚌埠市震兴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对蚌埠三德兴机械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在执行过程中,龙子湖区法院通过邮寄送达方式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及当事人缴款通知书,由于蚌埠三德兴机械有限公司、蚌埠市震兴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且未如期申报财产,法院依法将蚌埠三德兴机械有限公司、蚌埠市震兴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