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评级业务合规管理制度

证券评级业务合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合规管理机制,完善合规管理体系,明确合规责任,实现公司持续规范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证券资信评级机构执业行为准则》及公司评级业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合规,是指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证券评级业务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以及行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合规风险指公司经营管理或证券评级业务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准则和相关制度而使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合规管理指公司制定和执行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并完善合规管理机制,防范合规风险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应接受公司合规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积极配合合规管理部门对公司合规管理情况的检查和评价,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信息。

第二章 合规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设合规总监和合规管理部。合规总监由公司总经理提名。合规总监是公司的合规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合规管理工作。合规管理部协助合规总监工作,对公司及所有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和审查。

第六条 合规总监是公司的合规负责人,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和监督。

第七条 合规总监对内向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外向监管机构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八条 合规管理部为专职的合规管理部门,在合规总监的领导下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测、检查和报告。

第九条 合规总监负责公司的合规管理工作,向总经理汇报,并指导合规管理部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拟定合规管理相关制度并组织落实;

(二)承担全业务口径、全业务流程的合规管理,包括合规审核、合规检查、合规报告、合规考核与奖惩等;

(三)持续关注评级行业法律法规的变化情况,为业务部门提供合规建议;组织、协调和督促各业务部门对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使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章的要求;

(四)监督检查公司评级业务运营、初评和跟踪评级报告的信息披露情况;

(五)为管理层、部门提供合规咨询,对员工进行合规培训,包括新老员工的合规培训、合规人员的业务和技能培训等;

(六)保持与评级业务监管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的联系沟通,主动配合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的工作,跟踪、评估监管意见及监管要求的落实情况;

(七)处理涉及公司和公司员工违规行为的举报;

(八)公司规定或授予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三章 合规管理履职保障

第十条 公司应保障合规管理机构的独立性,并对其实行独立的预算和绩效考核制度。合规总监和其他合规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应不低于公司同级别管理人员的平均水平。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各部门、分支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阻挠合规总监和其他合规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 公司应为合规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具备与履行合规管理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并符合任职条件。

第十二条 公司应为合规管理机构提供必要的场所与设备保障,办公场所应当相对独立,档案与资料的保管场所应当符合合规工作性质需要。

第十四条 公司应保障合规管理机构能够充分行使履职时所必需的知情权和调查权,合规管理人员有权调阅相关文件、资料,要求相关人员对有关事项进行说明。

第十五条 公司应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合规管理人员不因履行职责而遭受不公平待遇。

第十六条 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在进行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与修订、作出重大决策、推出新产品和新业务方案时,应当征求和尊重合规总监的意见,必要时合规总监可以通知合规管理部提前介入了解情况。

第十七条 对合规总监和合规管理部发布的合规报告、审查意见书、整改通知书等,公司各个部门和分支机构应当认真组织落实,并向合规管理部书面反馈整改实施方案和整改效果。

第四章 合规管理基本程序和要求

第十八条 合规总监和合规管理部进行合规方案制定、合规检查、发布合规报告等方式进行合规管理。

第十九条 合规管理应深入评级业务各个环节,通过合规培训、在评项目合规审查、已归档项目合规检查等方式做好过程控制、及时整改等相关工作。

第二十条 合规管理部应及时对日常工作中收集到的各类信息进行记录、汇总、分析和处理,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内外部的沟通和反馈。

第二十一条 合规管理部应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妥善保管合规报告、在评项目合规审查意见书、已归档项目整改通知书等相关书面文件以及电子文挡、电话录音等信息资料。

第五章 合规审核

第二十二条 合规审核是指合规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对评级业务流程进行审核、风险提示并提出合规建议或整改决定的过程。

合规审核的范围包括:公司管理制度制定或修订;全业务口径、全业务流程的监管要求落实情况审核;新业务开展风险评估;总经理办公会认为需要进行合规审核的重大业务决策等。

第二十三条 合规审核流程

(一)项目的合规审核流程。合规人员在业务部门合规经营的基础上,依据各自岗位职责,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对评级业务全流程进行合规审核,出具合规意见。评级项目合规审核通过后,方可对外出具正式评级报告。对于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管理制度要求的,评级项目作业人员要按要求进行及时整改,并经合规人员再审通过后方可对外出具正式评级报告。

(二)管理制度及新产品、新业务的合规审核流程。公司管理制度的起草、制定、修改以及新产品、新业务的开发由各职能部门完成。提交合规审核时,填写工作协调单会签合规管理部意见,同时提交制订公司管理制度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行业自律相关规定。合规管理部会签有关部门进行合规审核,并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最终审定。

第二十四条 合规审核内容

(一)合规审核主要审核公司评级业务流程、跟踪评级安排、评级结果变动、新业务开展情况等是否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是否满足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公司管理制度要求,提示存在的合规风险与合规缺陷。

(二)对于新业务评估,除进行审核是否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一致外,应会签有关部门进行合规性测试。

新业务评级重点关注公司是否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评级对象进行评级,是否具备相应的评级能力等,明确主要风险点和控制环节,并由此确定是否要对公司管理制度、业务政策和相关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同时争取有利于业务发展和业务创新的外部政策环境;

(三)监督审查公司相关部门信息报备和披露情况;

(四)对不属于合规方面的问题,如交易监控、项目决策依据、非合规性的业务风险等,不予审核,由相关部门自行负责。

第六章 合规报告

第二十五条 合规报告主要包括合规检查报告和合规风险报告。

合规检查报告是合规总监向公司总经理或监管机构提供的,有关公司合规整体状况以及合规管理人员履责情况的工作汇报,包括半年度和年度两种。

合规风险报告包括公司员工发现的不合规事项或风险隐患时向合规总监或合规管理部履行的报告,也包括合规管理人员针对特定风险的提示和预警而向公司高级管理层、各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或一线业务人员履行的报告。必要时,合规风险报告还应该按规定向监管机构报告。

第二十六条 合规人员应当持续监督和跟踪的主要合规风险事项或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一)评级业务承办过程中的信用级别评价和评审、人员资质管理、评级资料管理、数据管理、报告撰稿,与出具报告、评级信息监控与跟踪、信息报备与披露等的规范性等,重点是各环节是否按规定完成;

(二)评级业务市场开发中的业务承揽、合同签订、客户管理与服务等的合规性,重点是是否存在级别承诺、低价竞争等不正当行为;

(三)评级业务承办、承揽过程中,有关回避制度、防火墙制度等利益冲突防范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公司运营管理的合法合规性;

(五)其他需要持续监控和跟踪的事项。

第二十七条 合规检查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公司是否持续符合证券评级业务许可的资质条件;

(二)评级业务活动的合规情况、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及整改情况;

(三)可能面临的重大合规风险及应对措施;

(四)合规负责人和其他合规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五)监管机构要求或公司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内容等。

合规检查报告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合规总监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

第二十八条 合规风险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

(一)不合规事项或风险隐患的基本情况,包括发现时间、地点或评级项目、相关责任部门或人员、已经或可能形成的不良影响或损失程度的估计;

(二)合规检查意见或整改建议;

(三)整改结果。

第二十九条 合规总监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时,应主动、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在调查核实后提出应对措施与处理意见。

第三十条 合规管理部在对评级项目、评级合同、业务及公司管理经营行为进行合规审查时,如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重大合规风险,应主动、及时向合规总监报告。

第三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如果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时,应主动、及时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同时向合规总监报告。

第三十二条 公司员工如果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时,应主动、及时向本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汇报,同时向合规总监报告。

第七章 合规问责

第三十三条 经核实确认有关部门、分支机构及员工在执业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司将追究其责任;对涉嫌犯罪者,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四条 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员工在执业过程中,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合规风险时,有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的,公司将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五条 合规总监和合规管理部工作人员支持、纵容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合理理由未能按照规定履行制止和报告责任的,公司将追究其责任;对已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合规总监和合规管理部工作人员如果已经按照规定履行制止和报告职责的,可免除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公司其他制度涉及合规和合规管理的条款、如与本制度相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整改通知书

第  号

整改通知书

ZDZX-HGGL-201*-**

被检查部门


被检查区域


检查日期


问题类型

□初发 □再发

要求整改期限




问题描述(必要时附照片)

 

 

 

 

                    合规管理部:

原因分析

 

 

 

 

                    受检部门负责人:

整改情况

 

 

            

                   受检部门负责人:

整改检查

 

 

 

                    合规管理部:

受检部门负责人                签名


合规总监

签名


合规管理部

成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