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贵州省县级政府政务诚信监测评估报告 (2019年度)
贵州省县级政府政务诚信监测评估报告
(2019年度)
评估机构:中鼎资信评级服务有限公司
一、评估背景
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实施区域政务诚信大数据监测预警”。中鼎资信发挥持续十年政务诚信理论研究与实践评价的优势,在国内率先响应,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实施“中国县级政府政务诚信评估”。2020年7月5日,中鼎资信在贵阳举办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中国县级政府政务诚信大数据监测评估报告(2019)》。
本次评估以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统计表(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布的共2851个县为基础,扣除缺乏基本数据的香港、澳门、台湾、西藏4个省区以及个别省区的少数县,评估对象共包括30个省(市、区)的2737个县级人民政府和少数不设区县的地级市。其中,贵州省为88个县区政府。
评估围绕透明度(政务公开)、合规度(依法行政)、践约度(守信践诺)、政务诚信建设专项工作、政务信用舆情事件等五个维度,以县级政府自身和上级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互联网渠道、各大新闻媒体、征信和评级机构的横向联合渠道等等为评估信息源,通过大数据全方位地线上收集县级政府的各类信用信息和通过人工方式线上线下补充采集的线上采集和线下采集相结合方式采集评估数据和信息,并通过大数据进行数据统计分析,筛选离散数据,辅以人工线上线下查验、补充收集。
二、评估意义(略)
三、评估方法及指标体系(略)
四、评估报告的运用
报告可作为县级政府自身改进工作的参考,也可供各级政府及部门、金融机构、投资机构、PPP参与机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大众参考,其应用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促进县级政府自身政务诚信建设;
——帮助县级政府持续改善营商环境;
——作为上级政府相关考核的重要参考;
——作为企业投资决策的重要参考;
——作为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重要参考;
——作为社会公众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
五、贵州省县级政府政务诚信总体表现
(一)总体表现
评估结果显示,2019年度贵州省县级政府政务诚信综合平均分为80.74分(中国县级政府政务诚信综合水平各省综合平均值为79.38分),高出平均分1.36分。与最高分88.32分(上海市)相差7.58分。除政务舆情事件的指标低于全国平均值外。其余四项一级指标均高于全国平均值。在30个省级政府中排名为第11名。连续三年处于中位。
(二)对比分析
2019年监测数据显示,贵州省县级政府政府政务诚信的五个一级指标中,除政务舆情事件的指标略低于全国平均值外。政务诚信专项工作高于平均值,其余三项均为满分,高于全国的平均值。
与2019年全国最高分的上海市相比,透明度与政务诚信专项工作两项指标略均高于上海市,评估主要分差集中在政务舆情事件指标上,上海市高出贵州8.24。
2017、2018、2019年连续三年评估值显示。除政务舆情事件的均值外。其余四项一级指标进步明显。但政务舆情事件连续上升得分下降,主要是正面事件报道数量相对较少,负面事件仍有不同程度发生。
评估平均值对比示意图
(一)透明度
2019年,贵州省县级政府透明度指标,5项二级指标监测数据全面,各项结果均为满分,省、市、县各级行政机关围绕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重点领域信息全面公开、信息公开制度规范,100%域名集中可解析、100%数据资源归集可检索。
1.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2019年,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为贵州各级政府部门进行政务公开提供标准。涵盖贵州省级政府、部门,市(州)政府、县级政府、乡(镇)政府和学校、医院、城市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约3700个政务公开事项,并作为2019年贵州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标准的主要制订依据。
2.政务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展。贵州各县级政府广泛利用公共媒体、微信、公告栏、互联网等各种方式,创新公开方式,便于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2019年全省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18.8万条,其中省级公开19.5万条,市、县、乡三级公开199.3万条;新增公开规章25件、规范性文件1282件,累计公开规章362件、规范性文件7564件。
3.健全政务公开考核评议机制。2019年,贵州省政务公开工作被继续纳入省委、省政府重大专项工作进行考核。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贵州各县级政府也都把政务公开纳入了同级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开展自查和督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合规度
2019年,贵州省县级政府合规度指标的4项二级指标监测数据全面可查,各项结果均为满分。执法监督实现信息化,各项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拓宽、100%数据可检索。各项行政决策制度可查,各项推进落实举措可查。
1. 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实现数据化。2019年,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上线运行,已涵盖监督部门109个,省级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录入工作初步完成,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所涉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录入工作全面启动。贵州省各地县级政府按照省政府办事指南信息,审查标准,审批流程,统一通过贵州省政务服务网固化为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颁证与送达三个环节六个步骤的新流程。
2. 法治宣传教育渠道形式多样化。2019年,各地开展贵州省“十大法治人物”评选、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和省直机关“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比赛等“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一些县级政府利用法治宣传读物及物品、宣传车、村村广播响、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微电影等多形式多渠道全面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3. 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全覆盖。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建设。全省统一的“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正式运行,实现全省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乡级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全覆盖。全省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2019年县级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工作并主动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践约度
本项指标评估结果较好,各项二级指标均为满分、100%监测数据可检索。2019年各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各县民生实事完成情况良好,各地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普遍加强了对采购项目信息发布的监管力度。积极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进一步强化。
1. 政民互动渠道建设与时俱进。部分县级政府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升解读回应、政民互动的整体水平。政务新媒体共同发力,一些新媒体开设“意见征集”“在线访谈”“热点回应”“政企通”“在线访谈”等栏目,栏目内容丰富、回应及时,反映出政府倾听民生民意,回应公众关切的诚意。搭建政府、市民与企业之间沟通的桥梁,获得众多市民与企业的关注与点赞。
2. 政务履约守诺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多数县级政府明确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建立政务失信记录档案,加大采集力度,汇总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加大对政务失信行为惩戒力度。严格兑现向社会及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
3. 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各地县政府将清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明确清理范围,注重方式方法,认真组织开展核查,逐个项目进行梳理,切实摸清清欠款底数。压实工作责任,成立工作专班,认真部署,明确分解,加强督导,成立专项督查组,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工作,按期完成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欠任务。
(四)政务诚信专项工作
本次评估结果显示,政务诚信专项工作下的5项二级指标均有不同程度提升,总体得分为9.91分(满分10分),得分率为99.1%。其中。专项部署工作相对较弱,主要缺失组织机构设置和计划部署工作等部分监测数据。
1. 各项政务诚信工作有序推进。多数县级政府切实提升“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奖惩”等信用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排查化解不良信用事件及失信事件,加大宣传力度,落实专人负责,加快推进本部门、本县区的政务诚信建设工作。但各各县区在监测年度内各专项工作开展情况仍有待完善内容。
2. 依托大数据政务诚信建设持续推进。一是政务领域开展信用信息归集。“贵州信用云”归集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法人主体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分别归集3.2万条主体基础数据。二是政务领域开展信用联合惩戒。在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运用贵州信用联合奖惩平台,率先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开展信用联合惩戒工作,并实现“自动推送、自动比对、自动拦截、自动惩戒、自动激励、自动监督、自动反馈”的功能。
3. “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2019年,贵州不断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通过清理下放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从“线上”“线下”两个方面持续发力,在线下加强实体政务平台建设,让群众和企业“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在线上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完成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年底前省级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达100%”的目标。在省级示范带动效应下,各市县积极推进并不断扩大网上可办范围和深度,市县网上可办率平均达91.64%。
(五)政务信用舆情事件
本次评估结果显示,政务舆情事件仍然是弱项,得分为0.83分(±20),主要是正面事件报道数量相对较少,负面事件仍有不同程度发生。
1. 县级融媒体中心全面建成。2019年,88个县级融媒体中心全面建成,牢牢占领了舆论宣传的主阵地和制高点。各县级融媒体中心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执政优势,便利了群众的日常生活。打通媒体融合、连接群众、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将媒体服务、民生服务和政务服务整合在一起,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扩大主流价值的影响力,让党的声音传得更开、传得更广、传得更深入。
2. 扫黑除恶阶段性战果颇丰。截至2019年年底,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案150件、恶势力犯罪案件394件;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公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103件、恶势力犯罪案件408件;全省法院一审判决黑社会性质组织案85件,恶势力犯罪案件314件,二审裁判黑社会性质组织案58件,恶势力犯罪案件143件。目前,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意见和问责建议已全部整改完毕,转办督办线索全部办结。
3.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2019年,贵州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9.1%和14.5%,自然灾害因灾死亡失踪人数、农作物绝收面积、倒塌房屋数量、直接经济损失较前5年均值分别减少7%、121%、66%、129%,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改革和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此外,2019年全年查处交通违法2531.04万起,全省较大事故大幅下降,为近30年来最低,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实现零发生。全年共发生8起突发环境事件(第一季度3起、第二季度3起、第三季度2起、第四季度0起),均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4. 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规范化。2019年,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党员干部339人,其中省管干部13人。严肃查处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发现的有关问题,共追责问责111人。狠抓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397起,处理379人,党纪政务处分284人,移送司法机关80人。督促茅台集团以营销领域为重点深化系统改革,建立打招呼登记备案等制度。
5. 媒体关注的负面事件时有发生。2019年,媒体关注的主要事件有:“贵州一孤儿院儿童疑被性侵”“12.7贵州六盘水水城县都格镇重大刑事案件”“贵州43斤女大学生吴花燕故事”“10.28观山湖倒塌事故事件”“贵州利美康整形医院隆鼻死亡事件”等。多数事件在事后官方均给予正面回应和处理。例如,六盘水都格镇重大杀人事件、六盘水市钟山区红岩办事处主任堵工打人事件、贵州水城“7·23”特大山体滑坡灾害、六枝在建工地塔吊折断倒塌事故事件等等。
七、各市(州)评估结果
本次评估结果显示,2019年度贵州省县级政府市州综合值最高为安顺市、贵阳市和黔南州,平均值为82.33分、82.20分、81.83分,最低为黔东南州,平均值为79.31分。
2019年度贵州县级政府政务诚信各市(州)
评估均值
平均得分率示意图
(二)贵阳市
平均得分率示意图
(三)黔南州
平均得分率示意图
(四)黔西南州
平均得分率示意图
(五)遵义市
平均得分率示意图
(六)六盘水市
平均得分率示意图
(七)铜仁市
平均得分率示意图
(八)毕节市
平均得分率示意图
(九)黔东南州
平均得分率示意图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透明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1. 公开内容缺乏全面性。从一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具体情况来看,部分单位存在“决策”“结果”信息公开多,“执行”“管理”“服务”信息公开少;“事后”信息公开多,“事前”“事中”信息公开少等问题。例如,多数县级政府在“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栏目中,执行结果类信息公开较多,重大决策意见征集和结果反馈类信息、管理和服务、执行效果评估类信息公开较少,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工程等信息或多或少存在“全过程公开”环节缺失的问题。政务信息公开的栏目以及相关内容,还不能够反映政务原貌,让社会公众充分知晓和理解。各单位的《信息公开指南》和具体业务《服务指南》均不同程度存在受理条件、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公地点、办理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要素缺失或不准确的问题。
2. 公开的内容缺乏针对性。多数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都是严格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和考核指标来开展,上级要求公开什么信息,基层就只公开什么信息,考核指标没有要求公开的,基层就尽量不公开,结合地区实际、自身特点的信息公开较少。为了公开而公开,没有真正和业务工作相结合,根据镇街实际、行业特点体现差异性的信息公开的少之又少,一些单位甚至存在靠转发上级政策文件来提升自己的信息公开数量的现象。
3. 部分信息内容过于专业。部分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中普遍存在着照搬文件的问题,有些信息内容过于专业,不便于公众理解。部分政策出台后存在缺少解读文件,政策与解读文件没有相互关联,解读文件发布时间滞后,解读内容过于笼统,解读形式过于单一等问题。公开政策解读文件沿用上级的多,图文解读少,基本没有音频、视频、动漫等形式的解读材料。
4. 网站栏目设置科学性低。信息公开栏目缺乏专业的规划设计和实施,大多是根据上级考核指标设置栏目,唯恐缺项漏项,造成栏目开设繁复冗杂,不利于公众方便迅速获取所需信息。例如,因2019年机构改革和政务公开评估考核指标变动,一些县政府门户网站对政务公开平台栏目设置进行了调整,但由于缺乏系统规划,出现了重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栏目,部门不知道该往哪个栏目发布信息,公众在某一个栏目类获取信息不全的问题。
(二)合规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1. 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从各地政府网站留言内容来看,一些行政部门和执法人员执法状况与法治政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重实体轻程序”现象时有发生,缺乏规矩意识、法治意识,执法随意性大。
2. 执法观念错位,服务意识淡薄。有些执法部门和工作人员把处罚当作执法,重罚轻管,认为“管理就是处罚、执法就是打压、办事就是求我”,态度生硬,简单粗暴,随心所欲;“同级监督太软,上级监督太远”的问题仍然存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时有发生等等,群众的合理诉求与批评建议得不到重视和受理。
3. 法治建设的思路还需进一步完善。从各地的群众留言内容来看。下岗职工待遇、征地补偿、拆迁补偿以及惠民政策落实中,谁的声音大,谁的先落实。可见普法宣传成效不突出。由于普法内容很难照顾到社会群体对法律的多样性多层次性需求,群众对普法资料很少认真阅读,同时一些党员干部缺乏尊重法律敬畏法律意识,对法律知识学习不够,对惠民政策理解不深,在工作中主观武断,简单粗暴。法治中的“宽松软”现象还比较普遍。赌博、虐待老人、家庭暴力等违法犯罪时常发生,对各种不良现象及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置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践约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1. 一些县级政府在社会政策理解上存在偏差。从各地县级政府贯彻落实各项经济社会年度任务目标的执行情况来看,多数县级政府对社会政策的理解程度对于社会政策的执行存在一定偏差。一是在政策目标、政策原则、政策措施等基本要素理解上的偏差。二是在社会政策长远目标和政策的长远价值上存在缺陷。三是在理解和执行社会政策上往往凭经验、想当然,缺少联系实际的精神。县级政府在执行相关政策时,机械地照搬、照抄,不能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实施政策,结果,没有取得经济效益,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政策成效也不理想。
2. 一些县级政府在社会政策认同上存在障碍。实践证明,县级政府只有对社会政策的目标指向、遵循原则和内容规定认可和赞同时,才能以积极的姿态去执行。否则,就会采取马虎、不合作的消极态度来对待政策执行,从而出现政策执行的拖延和效率低下的情况。从各地县级政府贯彻落实各项经济社会年度任务目标的执行情况来看,县级政府对现有的社会政策基本上都能认同,但在一些利益分配上还不达到高度认同的状况。这里的利益分配主要涉及两大方面,一是与当地政府整体或局部利益相关时,比如,在农村推行的“费改税”政策主要依靠乡、镇政府工作人员执行,而“费改税”政策执行的结果,势必堵塞乡、镇政府乱收费,乱罚款的漏洞,甚至使许多乡、镇政府财政收入减少,政策执行人员直接利益受损。这种政策执行与其自身利益的相关度,使政策执行人员在执行国家政策时态度和行动上比较消极,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仍然存在的原因之一。
3. 县级政府在社会政策执行方式上存在问题。从各地群众留言内容来看,一是执行手段强调刚性。一些县级政府执行主体在执行社会政策过程中习惯于强制、命令式的方式。二是执行方法缺乏灵活性。一些执行人员的执行处于一种被动式,使得政府执行效率低下。对有关任务的执行方法简单机械、缺乏灵活性和创造性。如一些县级政府部门习惯于“陀螺式”的执行方式,往往是布置多、落实少,使得县级政府执行效率低下。三是沟通协调不当。社会政策执行往往会涉及到不同的执行组织、执行人员和政策执行对象,这就要求县级政府必须使各级组织部门和机关有机配合,相互沟通和协调,保证执行活动的同步与协调。但在具体的政策实践中,由于一些执行主体之间缺乏完备的信息沟通和协调,给政策的顺利执行带来很多阻力。
(四)政务诚信专项工作存在的问题
1. 部分地区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尚处于被动的局面。一些县级政府信用建设水平与人民群众期望还有差距,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相适应,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整体偏低,存在信用观念淡薄,政府各类违约失信现象屡禁不止的现象,影响了经济社会秩序,损害了政府机构的公信力。部分县级政府重视程度不够。按照省市要求,由地方多个部门联合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而多数部门没有真正实质性开展这项工作。从评估情况看,由于相关部门领导重视不够,导致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尚处于被动的局面。很多地区尚未形成合力,造成信息沟通不畅通,很难统筹协调推进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尚未形成合力。
2. 部分地区信用信息标准和平台建设有待完善。在信用信息标准建设上,由于国家尚未制定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和分类管理标准,由各地区、各部门先行建设信用平台和出台相关标准,导致各地区、各行业的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平台建设标准各不相同,给地区间、行业间信用信息共享,以及国家信用平台归集地方信用信息带来很大困难。在信用平台建设上,信息的采集、整理、储存等方面,行业分割、区域分割十分严重。既有平台滞后带来的‘不足’问题,也有部门利益导致的‘不愿’问题,既有法规欠缺带来的“不能”问题,也有边界模糊导致的‘不清’问题”。其存在的主要核心问题是完整统一的社会服务需求和数据分散、行业垄断和地方割据的供给格局之间的矛盾。
3. 政务诚信的评价和问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务问责的追究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及其公务员的权责还缺乏科学界定的制度,岗位责任制缺乏有效落实;对问责的对象和范围,问责的程序尚需要明确,问责的性质和尺度尚需合理界定。
4. 信用服务市场和机构发展缓慢。各地普遍缺少高质量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制约信用服务市场的发展;信用服务机构结构失衡,政府相关征信机构势力强大,商业征信机构发展落后;信用服务产品单一,数量较少,且主要是一些低端产品,没有一个增值的信用产品体系,信用产品的认可度和信用度也比较低,认可度不高。
(五)政务舆情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 应对意识较为滞后。部分县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因身处基层,对网络舆情的迅猛发展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缺乏专业能力和服务意识,在面对突发事件报道、负面舆情处置引导时,有时会把握不住最佳时机,在第一时间内主动出击,掌握舆论宣传主动权和话语权。在热点难点问题精准引导上把握不够。在一些违背事实的网络舆情的引导上还有待提高。舆论宣传效果还不能实现最大化。舆论宣传还有待进一步创新提高,宣传影响力还需进一步强化。在对网民的回复时容易出现不及时、不专业。对网络舆情影响的重要性和敏感性认识不够,在实践中个别官微回复迟缓,或还充耳不闻,以致谣言满天飞。
2. 回应缺乏针对性。在重要的公共事件发生后,作为回应的政府相应部门应该研究用户需求,提供有针对性、有说服力的信息,那些泛泛而谈的信息以及所显露的缺乏诚意的工作态度,只会无端地让网民胡乱揣测,使后期的舆论引导更为被动。例如独山县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问题,在2019年8月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已披露,2019年8月8日新京报官微发布《年收10亿举债400亿,“天下第一水司楼”盖得值不值?》,官方一直没有针对性回应,直到2020年7月该事件再次发酵,引发大面积舆论关注。
3. 责任部门缺位。与舆情处置不当相比,舆情相关的政府部门选择失声,则是更需要关注的问题。清镇市“问题午餐”引发多名学生身体不适的事情,是由“清镇市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的@清镇发布,但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应该由作为责任主体的教育部门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各自职能发声,回应公众关切。非核心相关部门的发声虽然在时间上赢得了主动,但是对于信息掌握的不完整、不全面有时会影响舆情应对的实际效果,也不利于主管部门后续工作的开展和舆情应对能力的提高。